法團校董會

現任法團校董會成員:

 

校監
蘇啟明校監
 
校董
何錦添牧師
馮陳玉琼女士
何志熒先生
許文雅女士
楊月明女士
黃壽強先生(替代校董)
黃玉霜女士(獨立校董)
 
馬俊江校長
 
教師校董:江慕貞副校長
 
替代教師校董:黃嘉亮副校長

 
家長校董:鄭凱欣女士


替代家長校董:陳洪蘭女士

 

法團校董會下,分別設有不同的專責委員會,協助管理學校。

 

校董教師諮議會

負責主持每年最少一次的校董教師諮議會,並與教師代表會面,以了解老師的建議,並向法團校董會報告。

標書批核委員會

負責審批費用需港幣二十萬元或以上的學校工程、購買服務或物品的招標項目,並向法團校董會推薦。

人事委員會

負責遴選校內老師升遷事宜,並向法團校董會作推薦 。

靈育委員會

負責審視學校在靈育方面的發展工作,以及學校與教會協作的計劃及方向,最後向法團校董會報告。

內審委員會

負責審計學校的運作及重要計劃,如三年發展計劃、周年發展計劃、學校報告、法例法規、辦學團體及校本之合規要求等,最後向法團校董會報告。

上訴委員會

負責跟進校內各項經學校或專責小組之調查但不服結果而作出上訴申請的事件,包括投訴、升遷及入學遴選等事件,並向法團校董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