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政策

(一)評估的目的及作用
 

  • 讓學生了解學習目標以及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並根據表現,找出改善學習的方法。 

  • 教師通過觀察學生的表現、測驗、考試等方式,了解學生在學習上的情況,發揮「施教、學習和評估循環」的作用,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對學生的期望、課程設計及內容、教學策略及活動,使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

  • 家長能通過觀察學生的表現,考慮如何協助子女改善學習。
     

(二)評估的安排
 

總結性評估:

全學年上、下學期各有2次總結性評估,共有4次。

評估

時段

科目

評估一

約11月上旬

中文、英文、數學、常識、音樂科(P.6)、視藝科(P.6)

評估二

約1月中旬

中文、英文、數學、常識、音樂科(P.1-5)、
視藝科(P.1-5)、體育科、普通話科、聖經科、電腦科(P.1-3)、科技課(P.4-6)

評估三

約3月下旬

中文、英文、數學、常識、音樂科(P.6)、視藝科(P.6)

評估四

約5月下旬至

6月上旬

中文、英文、數學、常識、音樂科(P.1-5)、
視藝科(P.1-5)、體育科、普通話科、聖經科、電腦科(P.1-3)、科技課(P.4-6)

 

多元化評估及進展性評估:

為了協助學生的日常課堂學習,本校不時透過多元化評估及進展性評估進展性評估來收集學生學習的顯證,以幫助學生學得更好,例如: 中文科的日常寫作、數學科的實作評量及專題研習、常識科的專題研習及工作紙、恆常課業、課堂表現等評估方式。

 

(三)呈分試安排

 

計算成績包括:五年級評估四、六年級評估一及評估二。

計算成績的科目包括:中文科、英文科、數學科、常識科、視藝科及音樂科。